导读:目前在国内近百家券商中,仅有两家券商连续三年在中证协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中获得了A类。一家即为中信证券,另一家为华泰联合。让人意想不到的则是中信建投——这家在投行业务上被视为唯一能与中信证券一较高下的国内一线券商,在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上却可谓“一败涂地”,连续三年皆被归为该项评价的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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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沐阳@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又一岁末年初之际,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开展的2024年证券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于日前正式出炉。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的96家证券公司,仅开展持续督导业务的证券公司未纳入评价范围”,证券业协会指出。
这是自2022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开展证券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
早在2022年12月2日,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并于当年正式颁布实施,由此拉开了对券商投行业务评价的序幕。
根据《评价办法》规定,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得分排序前20%且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的列为A类,排序后20%的列为C类,其余列为B类。
“执业质量评价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项目尽职调查、信息披露、问询回复等执业质量情况。主要指标包括项目撤否情况、处罚处分及负面行为记录等”,证券业协会在《评价办法》中指出。
根据刚刚出炉的2024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显示,在2024年中,共有11券商获评A类、B类66家、C类19家。
这11家在2024年投行业务表现上获得监管层认可的券商分别为财信证券、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联合、申万宏源、招商证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及中邮证券。
早前便有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财经表示,对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进行公开评价,有助于完善证券行业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证券公司主动归位尽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切实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前,市面上往往对券商投行业务的衡量皆用投行项目数与市场占有率来衡量,于是,我们便看到了许多大型投行为了抢夺项目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让项目成功上市,更是捆绑各种利益,在履职尽责上出现了多种缺失。”上述知情人士坦言,中证协的投行业务质量评比实则给了外界一个券商从“比数量”转向“比质量”的认知平台。
纵观三年来的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虽然在获评A类的券商中也常见外界熟悉的投行规模和业务靠前的“一线券商”,但大部分“一线券商”的投行业务质量不仅参差不齐且颇不稳定。
自2022年中证协开始对券商投行业务展开质量评价以来,每年获得A类评价的券商均在11-12家左右,共有20余家投行在近年内获得了证券业协会的较高评价。
但真正能在三年内连续三年投行业务质量皆获得A类评价结果的券商却可谓凤毛麟角。
据叩叩财经统计,目前在国内近百家券商中,仅有两家券商连续三年在中证协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中获得了A类。
一家即为中信证券。
作为国内A股的“投行之王”,中信证券接连入选A类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并不出人意料。
在过去几年中,中信证券的投行业务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获得了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实力认证”。
就IPO保荐业务而言,在过去几年中,中信证券都牢牢地守护着自己在A股市场的王者之尊的地位。
在过去的2024年中,A股合计完成IPO企业挂牌上市共计100家,其中沪市主板17家、科创板15家、深市主板7家,创业板38家。
这100家企业共有28家券商担任保荐机构护航其上市。
中信证券在2024年中继续以完成保荐11家企业挂牌IPO上市的数量,领跑国内近百家券商。
在并购重组业务方面,中信证券依然不遑多让。
2024年中虽然仅有14家企业的并购重组申请通过监管层审核,但其中由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便达到5家,超过总数的1/3。
除了中信证券自中证协开展投行业务质量评选以来已连续三年获A之外,另一家获得监管层在投行业务质量上认可的券商为华泰联合。
犹记当年,在科创板开板之时,凭借在新赛道的“发力超车”,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等三家业界公认执牛耳者并称“三中一华”的华泰联合曾也风光一时。
但随着时间的推演,海通证券、民生证券等在其后的相继崛起,让华泰联合的昔日光环陨灭不少。
虽然投行项目在数量上曾一度有所衰退,但从监管层对华泰联合的投行质量评价结果来看,其依然获得了监管层的认可。
2024年,在IPO项目成功保荐上市的排行榜中,华泰联合以保荐了8家企业成功挂牌的成绩,仅次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名列第三,重新超越了海通证券,重回“三中一华”的行列。
在并购重组上,华泰联合在2024年也算有所建树,成功完成了两例,仅次于中信证券。
2024年中,最为遗憾的或当属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本也是极有希望连续三年获得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的A类券商。
在2022年和2023年中,作为国内投行的“老牌贵族”,中金公司已经连续两次获得了A类券商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可惜的是,在2024年这最新一轮评价过程中,中金公司意外告败,仅收获了B评价。
“2024年,监管层对中金公司评价的分数其实并不低,但其出了一个典型的重大负面事项,按照《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则,中金公司是不可能继续获得A类券商资格的。”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告诉叩叩财经。
事实上,或许更让人意想不到的则是中信建投——这家在投行业务上被视为唯一能与中信证券一较高下的国内一线券商,在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上却可谓“一败涂地”。
作为国内鼎鼎大名的一线券商,中信建投在过去三年中,无论是在IPO业务还是债券承销等业务上皆排名靠前的他,在2024年再次被监管层归为投行质量评价B类券商的行业。
这已经是中信建投接连三年被归为该项评价的B类了。
“在过去一年中,中信建投的投行项目接连出事,惨遭多连罚,还闹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实习生’事件,在加快争夺市场份额做大做强的同时,中信建投还需急迫地修炼好内功,这才是能走得更稳更远的当务之急。”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除了上述几家国内一线券商外,在2024年的投行业务展开质量评价结果榜单中,最引人关注的则是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2024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获得C级成为了近百家券商垫底的存在,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中,浙商证券的评价结果却是A。
从A断崖式跌至C,外界难免会质疑,这一年,浙商证券到底发生了什么?
1)遗憾的中金公司
多年来,中金公司在国内投行江湖的口碑都算是数一数二的。
虽然近几年来,其在投行业务数量上难及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以及其他少数新锐券商,但其执业质量,却一直都算是有保证的。
2024年,其在保持投行业务质量评价A类两年之后,突然被滑至B类,这其中到底有何蹊跷?
“这应该与中金公司保荐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尔芯”)IPO造假上市有关。”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早在2024年2月9日,证监会即发布了对思尔芯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并将此案直接定性为“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公开信息显示,思尔芯于2021年8月24日向上交所提交其科创板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其该次IPO的保荐机构正是中金公司。
2022年7月28日,在刚刚经过一轮问询后,久未获得审核进展的思尔芯及中金公司一道突然主动申请撤回上市材料终止IPO。
一年多后,思尔芯欺诈发行的事情才随着处罚决定书的到来而揭开真实面目。
原来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后。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
2022年7月,思尔芯虽然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但证监会依然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旋即,思尔芯IPO作为欺诈上市的典型案例在2024年初被正式落地。
2024年10月11日晚间,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于此前一天的10月1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于2024年9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年10月26日,中金公司继续发布公告,就此前因涉嫌 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一事,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800万元。同时,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4年12月20日,即在中证协2024年证券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即将出炉的前夕,中金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因在思尔芯IPO保荐过程中的未勤勉尽责的最终处罚行政决定书正式下发。
在证监会公布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中金公司及负责保荐思尔芯上市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在保荐思尔芯过程中存在五大未勤勉尽责事由:“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上述行为不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第二条第一至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证监会公告〔2009〕4号)第七条、第十七条,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思尔芯欺诈上市被证监会作为‘《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显然属于重大负面事件,2024年投行质量评价,中金公司从此前连续两次A级跌至B级,显然是并不冤的。”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2)连续三年皆“B”的中信建投
虽然在市场份额和投行项目数量上能与中信证券一较高下,但近年来,中信建投的投行业务质量的确让人不敢恭维。
曾有媒体统计称,截至12月30日,2024年证监会、各地证监局、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年内针对券商共开出130余张罚单,涉及40家券商与136名保荐代表人。
其中,中信建投一家便独收到20张罚单,成为年度“被处罚大户”,几乎占了总数的1/6。
近几年中,中信建投踩过最大的保荐业务之坑,俨然要数紫晶存储的造假上市一案。
虽然最终中信建投采用适用于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由中信建投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紫晶存储事件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12.75亿,中信建投也被免于追责。但显然,此事对于中信建投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也是沉重的打击。
进入2024年以来,中信建投似乎并未完全吸取之前的代价,在诸多投行业务上继续“粗枝大叶”,最终多起项目“马失前蹄”,被监管层追责。
据叩叩财经统计,仅IPO保荐项目,在2024年中,中信建投就至少遭遇了4连罚。
2024年1月3日,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汪浩吉、方英健的监管函》,这也是2024年中中信建投因投行保荐业务遭追责的首例。
中信建投的受罚之因源于其在保荐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创业板IPO过程中,“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 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24年5月14日,在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新材”)科创板IPO上市的保荐中,同样因对发行人研发费用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以及对“发行人废膜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及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中信建投就已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与此同时,负责中兴新材IPO的两名来自中信建投的保荐代表人李豪和刘建亮还被因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而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2024年6月20日,上交所发布了又一份对中信建投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并同时又对来自于中信建投的另外两名保荐代表人作出了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导致上交所作出这一决定的则是一起融资规模高达30余亿的定增再融资项目——2023年3月29日,在中信建投的保荐下,A股主板上市企业大参林的再融资项目正式获得上交所的受理。
一个月后的2024年7月22日。上交所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对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警示决定》)的监管函中称,因恒达智控在申报科创板IPO的过程中“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以上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五 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警示的处罚。
上交所在对恒达智控作出监管警示决定的同时,也将惩处之剑指向了恒达智控该次IPO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相关保荐代表人,认为中信建投作为恒达智控的保荐人,在保荐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作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严砚、吕映霞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就此,上交所也对中信建投以及严砚、吕映霞二人同样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中信建投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在20 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不仅如此,中信建投还被证监会抽中2024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
这是证监会连续第三年组织对国内券商开展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选择检查的对象皆是有选择性的,即“投行项目撤否率高、投行执业质量评价低、负面舆情数量多或影响大、承销公司债券或管理资产证券化项目违约率高、因投行业务违法违规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券商。
中信建投不幸中选上述相关现场检查。
2024年10月,据证监会的检查结果显示,发现中信建投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刘乃生作为中信建投的分管投行业务高管,也与中信建投一起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3)浙商证券这一年
在过去一年的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中,从A类跌至B类“降级”的券商不在少数,多达7家,然而能从2023年的A类评级一下子下跌至“C”级垫底的唯有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原本在投行业务的市场上,无论是市场占有率还是知情度,都远远不及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一线券商。
或许,在个别投行业务上的失利,对于浙商证券来说,影响就非同小可。
2024年3月,上交所公关部对浙商证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这也是2024年中,浙商证券唯一一次因IPO保荐业务的履职尽责问题遭到监管的处罚。
彼时,上交所认为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星冷链”)IPO的过程中“保荐工作缺乏独立性”、“未如实说明历次聘请保荐机构的情况”和“尽职调查履职不到位”。
如在上交所对星星冷链IPO进行现场督导时,发现浙商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多项资金流水核查资料如关联法人、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键人员等银行流水均为浙商证券尽职调查 进场前由其他中介机构获取,浙商证券相关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等关键人员大额资金往来予以充分核查并获取支持性证据资料”;“对发行人银行流水等 基础核查资料的获取过程未保持全程有效控制”。
恐怕对浙商证券投行质量评价影响最大的事由还是在2024年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下发指向浙商证券的相关罚单。
浙江证监局称,浙商证券因投行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相关警示函称,浙商证券的违规事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存在保荐工作独立性不足,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如实披露历次聘请保荐机构情况,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履职不到位,立项环节对项目重要风险点关注不足,内核环节未充分关注项目组对内核委员问题答复的事实依据等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保荐费用收取过低,存在收费显著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的不正当竞争情形。
此警示函一出,浙商证券的有关违规行为立即引发市场热议,尤其是“过低收取保荐费用”而显著存在不正当竞争情形一事。
在过去几年中,监管层很少因投行业务中收费过低的问题给券商开具罚单,,“价格战”确实有助于保有份额,但是长远来看,并不利于行业发展。《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中明确指出,保荐机构应当维护行业市场信誉,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同时,保荐机构应当制定明确且合理的保荐业务收费原则,收费原则的确定应当主要考虑保荐业务所需要的时间、投入的精力和其他相应成本,以及保荐业务的性质、创新性和复杂程度等因素。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也强调,保荐机构从事保荐业务应当综合评估项目执行成本与风险责任,合理确定报价,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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